□ 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鲁光业
株洲日报讯 到企业报销发票,接受企业请客送礼,这些违纪行为都将被严肃追责。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株洲市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的若干规定》,明确涉企检查应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刁难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任性、执法扰企、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说不”。
涉企检查是指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进入企业生产经营(生产要素)及办公场所开展的各类常规检查、巡查稽查、检验检测、勘验鉴定、调阅审查、现场调查等活动。“到企业去进行检查,可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规范企业发展,但一些任性的检查,也可能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市优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执法检查结果,可以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轻装”发展。
根据规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应先通过摇号、抓选等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经过登记备案后才能进入企业检查。同时,涉企检查人员到企业进行检查和行政执法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对拒不出示相关依据或工作证件的执法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并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专线(22912345)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