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同发典型案例 为企业再添司法“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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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罗沙、陈菲)“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个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

    “两高”同日发布案例,不仅为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作出指引和参考,更是向社会发出了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信号,有助于推动形成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据介绍,最高法发布的案例包括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等,涵盖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六种类型。

    最高检发布的案例包括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申诉案等。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对涉产权重大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挂牌督办活动。截至目前,最高检挂牌督办的13件案件中,除1件因当事人原因中止审查外,其余12件均已办结,7件获得纠正;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的71件案件中,已办结64件,14件获得纠正。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这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重点是与国有资产产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集体产权、民营企业产权、公民个人财产、涉案财产相关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以挂牌督办为抓手,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同时强化反向审视,注重从源头上防范涉产权领域冤错案件的发生。

    漫画:“定心丸”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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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解最高法首例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了一批涉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首例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刑事违法扣押赔偿。

    这是一起历史跨度比较长的案件:

    2008年,辽宁省公安厅对沈阳市于洪区兰胜台村村干部黄波等人立案侦查。北鹏公司进入侦查机关视线。北鹏公司负责人刘华、刘杰被批准逮捕。此后,刘杰申请辽宁省公安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称愿意将非法占地过程中的非法收入全部上缴。同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扣押北鹏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为刘华、刘杰办理了取保候审。

    2014年,本溪中院对北鹏公司、刘华、刘杰所涉刑事案件恢复审理,判决北鹏公司、刘华、刘杰犯非法占用农地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未对辽宁省公安厅及直属辽河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扣押的财务文件和2000万元作出处理。北鹏公司此后多次要求辽宁省公安厅返还扣押的财物和文件未果。

    2015年12月,最高法赔委会审理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辽宁省公安厅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返还北鹏公司被扣押的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83万元。

    据介绍,该国家赔偿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这也是自1995年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的第一起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不少法学专家认为,该案的处理结果将促进有关当事方和办案机关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也将进一步推动完善产权保护机制,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增强企业家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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