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 张洁
通讯员 何云娜
株洲日报讯 近日,醴陵警方查获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商家”通过“微信买卖+物流寄递”的方式大量购销假烟,从中牟取暴利。
经查,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认识了一个微信名为“华总烟仓~实力招商”的假烟销售商,由于售价远低于市场价,对方称其香烟系高仿烟,张某某通过深入“市场调查”后,认为通过“微信买卖+物流寄递”的方式销售假烟可以大发横财,于是做起了贩卖假烟发财梦。张某某拿到“香烟”后,试抽感觉良好,随后大量进货,贩卖各类“香烟”250余条,合计金额6万余元。今年1月17日,民警在张某某家中,将其当场抓获,并扣押“香烟”数条,张某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醴陵警方提醒,网络销售的卷烟大多打着走私、未缴关税的借口,实则多为假冒伪劣品。烟草制品属国家专管专营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无证销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