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 张洁
通讯员 蒋百稳 王肖红
株洲日报讯 近日,醴陵市安监局发布消息,2月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该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实施分类分步停产。
根据安排,烟花类生产企业于1月3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之间分类分步停产,黑火药生产企业于1月30日24时至2月3日24时之间分类分步停产,引火线生产企业于1月30日24时至2月3日24时之间分类分步停产。
该市要求,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结合停产时间节点,合理制定并安排好停产前的生产计划,确保各生产工序停产后无安全隐患,并加强停产期间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设施检修,加强值班备勤。严格复产验收标准,明确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复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存在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未安装视频监控或者视频监控部分失效未及时修复并接入该市安监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或春节前被责令停产整改、立案查处未整改到位或未结案的;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和其他整合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真正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黑火药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安装车辆识别功能门禁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