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决绝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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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任3:再见前任》(简称《前任3》)票房已经过17亿。这之前,我已经看过前两部,不觉得这部会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甚至没有想到去看,当票房冲到15亿时,我去看了。我向来都认为观众是最聪明的,票房能这么高,一定有它观赏的价值。我笃定高票房跟韩庚出演无关,这个第一位正式在韩国出道的中国人,已经过了他最火的时期,想起十几年前因为迷他,我还追了好多他出演的韩国综艺。

    两个小时看下来,虽然其中的一些桥段我不苟同,但认可这些代表生活中大多数人面对爱情时的态度,无怪乎能引起观众的共鸣。而韩庚,庆幸他成了一名不错的演员,这部中的孟云明显比第一部演得有深度。

    林佳:“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孟云:“那我就像至尊宝一样去最繁华的街道喊一百遍 ‘林佳我爱你’”。孟云:“那你不要我了怎么办”。林佳:“那我就吃芒果吃到死为止”。

    这是片中的一处伏笔,最终,两个相爱的人以这样的形式跟对方说了“再见”。网上有人留言:“既然能做到这步,为什么没有勇气去沟通呢?”

    孟云和相爱5年的林佳因为连自己都记不得的小事吵架分开,结果是江湖再无相见。这就是年轻时的我们在爱情里的态度,我爱你,我甚至可以为你死,但我就不愿意在你面前低头。孟云一开场就说了“我就不信她舍得走”,林佳和闺蜜丁点说“我就不信他不挽留我。”好吧,根本不是要分手,却最后走向彻底的分开。

    我理解不了这样的方式。如果爱,就说出来,要分手,就爽爽快快,不想分手,那就低头,谁先妥协有那么重要吗?读书期间,我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那年头讲究含蓄,我也没胆量冲到别人面前表白,但明里暗里表示了不少,有种恨不得把他的名字刻在额头上的冲动,人家却是云淡风轻,一点波澜都没有。纠结一番之后,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告诉他我喜欢过他,现在决定不喜欢他了。信一寄出去,我整个人都轻松了,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挺酷的。要不然,到今天都会觉得自己没用,关起门来的喜欢算个啥啊。

    刚结婚那几年,我经常跟老公吵架,老公是那种吵了架能憋一个星期不跟我说话的人;我不行,就算是歇斯底里地暴吵,不到半小时,我就完全忘记了,所以,在长达数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我们家吵完架后占上风的永远都是老公。细想想,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跟领导低头,朋友低头,甚至陌生人低头,可是,面对自己爱的人,却为什么非得昂着一颗高傲的头颅?

    片中的另一对余飞与丁点就不一样了,明明也是分手,丁点借着点酒劲就能把余飞骂一顿,然后理直气壮跟余飞约“了断局”,一局又一局,终究是分不了手的欢喜冤家。有人说,谈恋爱要找“不要脸”的人,我爱你,在你跟前不需要面子,我爱你,在你面前便没有输赢。等到因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分开,夜深人静的时候回首来想,我曾经怎样地深爱过你,却白白错过,那种痛心疾首是完全没必要的。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我跟老公聊起,孟云和林佳跟对方再见时的戏码,虽然感人,其实感动的是他们自己,他们不是在跟对方说再见,而是跟自己的爱情再见。如果深爱到骨子里,又怎舍得分手,又怎舍得让别人拥有你!每个人在爱情里都有自己的姿态,但两个人,总得有人低头,如果始终只爱自己,好吧,那注定成为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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