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账户”收案款 执行效率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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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聂蓓

    株洲日报讯 自2017年12月底,“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以来,攸县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攸县支行)合作,推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截至今年1月3日,通过系统平台已收取执行案款5笔,金额有10余万元。这在是我市尚属首次。

    “一案一账户”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法院在银行设立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案件绑定一个虚拟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账号中就可实现案款、账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执行员后期可以随时查阅、掌控案款进出的动态,确保案款发放的及时性。

    新执行系统的投入使用,弥补了原来执行款帐户功能不全、款项与案件信息不能一一对应的弊端,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了司法成本,同时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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