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批准株洲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批准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
4. 听取株洲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
5.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选举应由株洲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 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0. 选举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委员;
11. 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2.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