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通讯员 龙腾
株洲日报讯 石峰区治违大队日前发布消息称,2017年该区依法拆除31处665.84平方米小区违法建筑。
小区违法建筑主要包括三类。在小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私拉围墙、以及在围墙内进行铺装改造改变原场地面貌性状,或是占用公共绿地后非法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利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自有院落内等场地,擅自进行房屋搭建;在自有住房范围内利用自家阳台搭建阳光房、或是封闭阳台改变建筑物外观。
湘天桥菜市场和居民区交接带有15处182.5平方米违法摊棚,造成道路通行不便。怡心小区一处楼顶违法建筑,面积达120平方米,占用了小区公共空间。石峰区治违大队组织行动将违法建筑拆除,得到群众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