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李纪轩
株洲日报讯 近日,因虚增开支套取扶贫资金,部分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其余以发放补贴的方式予以私分,醴陵市官庄镇原大阳坑村3名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来,醴陵市纪委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采取“防、访、督、查”方式,用好放大镜,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检行”活动,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共督查91次。此外,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推行和运用民生资金(项目)公示和监督大数据平台,督促该市15个市直单位、23个镇(街)将脱贫攻坚涉及项目资金数据全部录入平台进行监管。
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处扶贫专项资金被贪污、挪用、骗取、违规使用及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等案件5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诫勉谈话11人,批评教育19人。其中,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