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12月12日,副市长顾峰率队,赴各区督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芦淞区农村工作局、荷塘区农村工作局,详细了解河长制工作体系构建及运行情况。
督查发现,上述各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均已基本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都已明确到人,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制度等6项制度均已制定并开始实施,但仍存在巡河记录不完善、交办件处置流程不明晰等问题。督查组当即提出整改要求。
顾峰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所在,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是保障民生改善的重要实事,必须切实将党政一把手“河长”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责,强化统筹协调,全方位保障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努力实现“一江两水”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