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欣
最近,文明交通成为车主们话题间的高频词。“史上最严”交规实施,高清“电子警察”上任,之后,我市发布文明行车公约,倡导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礼让斑马线、依法停车、不随意变更车道等,非机动车依法通行,行人遵守交通信号,共同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系列举措的实施,有人“点赞”执行好,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也有人“吐槽”操作难,倍感“委屈”。本期“天台话吧”,我们邀请车主、行人、法学教授等发声,谈谈他们对文明交通系列举措的看法。
网友热议
严惩罚是为了更好出行
访谈嘉宾:出租车司机 严青林
飞火流星:株洲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是题中之义,更需要大家都参与。
情深似海:现在我已经习惯在斑马线前踩刹车,但经常遇到我让行了,行人却在斑马线上慢吞吞地走,低头玩手机。文明交通,行人也要参与。
青青草:从行人变成开车一族,以前觉得车主有做得不对的地方,现在觉得行人的行为也要注意。我想,主要是要多一些相互理解,多一点礼让。
一点就通: “礼让斑马线”要成为文明出行标配,这既是城市文明的体现,更是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
一系列严格举措的实施,说实话,作为有近20年驾龄的“老司机”,也感觉有点“束手束脚”。
在报纸上看到过一组数据,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7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98.7万人。而据有关统计数据,2016年底株洲市常住人口为401万余人。这意味着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司机,每6个人则拥有一台汽车。
未来,这个数字只增不减,交通治理工作的压力必然越来越大。长期行驶在路上,我感觉交通拥堵原因有很多人为因素,用时髦的话说,就是自己“作”出来的。路边乱停车,本就不宽的马路通行更难;双黄线随意掉头,两边车辆都为此停车让行;高峰期通过红绿灯不愿久等强行插队……这些不文明行为,无形中给城市交通带来更大的压力。
文明行车,似乎是常识,但要自觉做到,又不那么简单。现在,在制度约束下,每次经过斑马线,都会想到必须礼让行人;实线也不再“随意”变道了……这些举措,让车主行车有更多的规矩意识,城市交通秩序必然越来越好。
期待一系列交通治理举措的实施,能让株洲逃离出“大城市大堵、小城市小堵”的怪圈,不需要市民将很多时间花在出行上,也让城市有更多一份温情。
制图/左骏
“斑马线让行”不能成为不良行为的“保护伞”
访谈嘉宾:石峰区田心社区泉塘湾小区车主 高艳
作为一名车主,我个人是非常支持“礼让斑马线”行动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公德,也是对自己、行人安全负责任的表现。把让行作为硬性约束,定然是极好的。
但任何一项向善的法规,运用起来必须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约束了有德之人,还成为其他不良行为的“保护伞”。
按照现行的让行规定,车辆不礼让行人被拍,将扣3分、罚200元。这一规定,将车主群体的行为彻底管束,却并未对行人的行为有所约束。按理说,路权不光是属于行人,也应属于车主,各行其道,必然应该有相应的规则予以补充。让行规则出台后,还有网友调侃,以后又多了一项赚钱行当:停留斑马线上阻拦过往车辆,谋取费用。当然,这不能成真,但行人行为值得重视。
斑马线让行,不光是车主的责任,还有赖于社会秩序的优化。就目前一段时间的执行情况来看,有些车流量大的路段,行人缺乏必要的过街天桥或地道,只能在马路上与车辆争夺路权,导致拥堵更甚;也有些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甚合理,车道绿灯时,人行横道同时绿灯,如此导致车辆必然只能停在路口让行,增加了行车风险,也造成不少新的拥堵。
总而言之,斑马线让行,应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统筹考虑、各方协调,不能仅仅抓住车主说事,一罚了之。
用礼让传递文明
访谈嘉宾: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北路28号居民 李婕
长期用脚步“丈量”城市,每天来回渌口与市中心,上下班必须多次走斑马线通行,我深切地感受到,文明交通的氛围越来越浓了。株洲是全国文明城市,定然要在各个方面展现她的文明之处,文明交通是其中重要的方面之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没有交通法规,交通就会陷入无序的状态,更谈不上文明。以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那样的不文明情况:随意停车、开车时接打电话、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滥用远光灯等等。这些小小的不文明行为,其实也是安全隐患,不仅给驾驶员本人带来危险,也可能伤及行人。
当然,城市交通文明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规范管理,更需要驾驶员、行人共同努力。车让人,让出的是文明与温度;反过来,人也能让车,让出的是安全与理解。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不乱穿马路,做到不闯红灯,既是爱惜生命、守秩序表现,更体现个人文明素质。
试想,斑马线前,司机、行人互相礼让,双方报以微笑,这样的城市,该有多温暖!如此,我们用礼让传递文明,用礼让感受城市生活美好。
礼让斑马线体现法律的人本精神
访谈嘉宾:市委党校副教授 卿红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每天出门工作学习,无论步行或是开车、乘车,几乎都会和斑马线打交道。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礼让斑马线”。
实质上,“礼让斑马线”就是礼让行人。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与行人都享有按照信号灯指示而通行的路权,《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使这一权利作了分配。机动车是庞然大物,行人在其面前属于“弱势群体”,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展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保障。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当有更多保障。软件方面,要让人人内心信仰法治。除了机动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之外,行人也应当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如根据信号指示灯过马路等。硬件方面,要更加完善信号灯、“电子眼”等硬件,让法律法规地实施更加顺利。
不论如何,法治在公共活动中是不能缺席的,必须要成为深入每个人骨髓的一种文化自觉。如此,文明交通也自然而然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