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打造社保基金监督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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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沁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如何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公平、更加持续,规范各项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地,维护《社会保险法》的权威,仍然是摆在社保监督人面前的一道重大的课题。

    一要提高认识,深入推动基金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基金监督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每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当做一次“深度体检”,有效堵塞经办管理漏洞;要绷紧“安全就是责任”这根弦,狠抓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签订工作不放松;要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反映不及时处理是渎职”的理念;要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基金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全市“企业帮扶年”活动进行深度融合,提高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意识。

    二要凝聚合力,进一步延伸监督检查触角。基金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业务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一事双岗双审”制度,积极探索与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形成查处和防范工作合力。要善于借鉴工商等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工商部门开发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的联合惩戒系统,把用人单位因恶意欠缴、拒绝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并列入“黑名单”。

    三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检查责任制,逐步实行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优化办规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充分运用“协同监管平台”中的联合检查系统资源,逐步建立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坚决防止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审计等程序,做到每一份监督检查结果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规范。

    四要创新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可以说,基金监督的出路关键在信息化。各地区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进信息化手段在检查工作中的运用,逐步实现检查动态监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同时,建议统一开发城乡居保生存认证软件网络系统,为基层经办机构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与社保信息系统相连,提高生存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要以人为本,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各地区要进一步壮大监督检查队伍,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绝不触碰纪律的“红线”。

    (作者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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