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通讯员 刘云 莫菊香
株洲日报讯 今年以来,株洲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10月,该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18件,占总量的37%,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重点,也是难点。株洲县纪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用轻处分代替重处分,做到问题线索精准处置、不枉不纵。1至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118件次,其中开展批评教育80件次、诫勉谈话36件次,采取其他组织措施处理2件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74人次,占5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2%。
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时,该县纪委特别注意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针对性,要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言必及物、谈必见事,让党员干部感到“痛”,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