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护卫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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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桂俊

    株洲日报讯 株洲一食品公司违规生产镉超标的不合格小鱼仔,被食药监部门行政处罚后却迟迟未被执行到位。近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工作中发现该问题后,通过督促有关部门履职,使该违法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处。

    记者了解到,位于株洲县境内的某食品有限公司从去年9月起购进原材料小鱼仔2910公斤,生产的辣x分等四个品种的小鱼仔共528件,产品全部售出且无法召回。但检验发现,这些小鱼仔属于镉超标的不合格产品。

    今年2月,株洲县食药工商监督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97万多元的罚款,但该公司一直未缴纳罚款。株洲县检察院发现问题后,向县食药工商监督局发出了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追缴罚款。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向株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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