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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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和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村,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是脱贫攻坚中的硬骨头,补齐这些短板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策。

    《意见》提出,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加大项目布局倾斜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加大生态扶贫支持力度,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加大社会帮扶力度,集中力量攻关,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

    《意见》提出,地方要统筹整合资源,紧盯最困难的地方,瞄准最困难的群体,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本区域内深度贫困问题。要落实脱贫攻坚省负总责的主体责任,明确本区域内深度贫困地区,制定计划,加大投入。要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加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实现动态管理,打牢精准基础。要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调整充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管理。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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