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株洲日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株洲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得到初步改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首先要做好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中提出,要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2017年底前,制定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8年9月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8年9月底前掌握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同时要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并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工作方案,2017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地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