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向贫困发起“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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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 陈柱波

    株洲日报讯 11月7日,株洲县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号召全县上下以更高的站位向贫困发起“总攻”。

    株洲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509户10607人,近年来,该县深入推进“七个一批”“六大工程”,产业发展百花齐放,健康扶贫“保障网”越来越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集中整治等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干部作风越来越实,2015年、2016年,分别减少贫困人口2412人、1810人,2个贫困村退出。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该县要实现10个贫困村退出,2000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全县整体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该县要求,要下足绣花功夫,精准对标目标任务、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做好增收脱贫文章、抓好社会扶贫、提高群众认可度、开展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

    产业扶持和培训就业是贫困群众实现脱贫的主要渠道,该县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方式让贫困户与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建立互惠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做到“县有统筹安排、镇有特色园区、村有专业合作社、户有致富门路”。同时,推动劳务协作脱贫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让贫困户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

    为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该县将继续认真开展好“大走访、暖民心,大排查、补短板”活动,确保“漏评”和“错退”两项指标清零。

    各镇各部门“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该县再次明确:凡是工作中因组织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贫困户和帮扶主体均可领“补贴”

    □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 文杏

    株洲日报讯 日前,株洲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促进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方面,给予多项奖励、补贴。

    该县规定,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时对用人单位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每年,该县会从吸纳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中,评选一批作为“就业扶贫爱心基地”,并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也有补贴。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对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4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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