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朱纪宣
株洲日报讯 近日,株洲县通报1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因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该县环卫处垃圾转运站站长黄龙美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经查,2012年6月,黄龙美与他人投资合伙开办“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今年1月,该公司承接一批铁路配件加工业务,总价170余万元。在完成加工并结清相关款项后,黄龙美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将“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