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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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

    或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电商法草案二审强化平台责任

    电子商务法草案10月31日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内出现侵权假冒情况,草案强化了电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法要变,以后这个证有望不用考

    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自1993年实施,这是从今年2月起,修订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要修改意见包括: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增加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的作用条款、对混淆商品来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对商业贿赂对象的界定、对于遏制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充实完善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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