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日前印发的《株洲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列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时间表。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该方案,我市2018年9月底前将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8年底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要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摸清家底后再分类施策。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清单。醴陵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等产粮(油)大县,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对市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市政府将采取预警提醒、约谈、环评限批、追责等措施。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将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