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历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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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名老电影人, 叫任红红,从事电影行业财务工作已有25个年头了,现在是千金文化广场的一名员工。在这个单位这么多年,最惊心动魄的是当年单位改制的事了。

    株洲文化娱乐中心始建于1958年,主营电影,是市文化局下辖的国有事业单位。作为文化窗口,曾为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作出了较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影院经过多次提质改造,获得良性发展,1994年电影票房突破2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连续6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十佳”影院称号。但后期单位由于经营机制不活,资金投入匮乏,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十分被动。为走出困境,院领导班子顺应改革潮流,做出了改制的重要决策,这在文化事业单位是先例。改制后由千金药业现金出资控股,千金文化广场由此应运而生。

    改制的中心思想是“置换国有资本,改变职工身份”,意味着原来属于国有的资本被置换,原国有编制的职工身份被变更。消息一出,顿时全院,不,是全文化系统都沸腾了,上至市文化局,下至文化局所辖各单位,议论纷纷。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是:“株洲文化娱乐中心是文化局地段最好效益最佳的单位,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千金药业吗?”“员工国有身份没有了,等同下岗了。不改制,毕竟政府还会管管;改制后,一旦经营失败,我们岂不是要重新就业?”大家顾虑重重。

    作为主管会计的我年轻气盛,对此很不理解,拒绝了项目负责人叶总想了解娱乐中心财务状况的要求,理由是只有审计局、财政局才有权审阅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时隔多年,不知叶总是否还记得当年那个莽撞的“愣头青”?

    为解除职工困惑,统一职工思想,在市政府、市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下,院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了数十次会议,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千金药业原董事长朱飞锦先生数次亲临文化娱乐中心,为大家描绘千金文化广场的美好愿景。

    2001年7月19日,历时一年半终于迎来了历史性时刻,文化娱乐中心全体职工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改制决议:文化娱乐中心按株政发(2000)19号文件改制;改制后,文化娱乐中心的职工以改变职工全民身份补偿费出资与千金药业及其他法人共同出资组建株洲千金文化广场有限公司。

    尘埃落定。千金文化广场在千金药业的引领下健康成长,从初创期的磨合到逐步走上正轨,再到如今的二次创业,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惊喜。伴随着16年的风雨,改制员工早已融入千金大家庭,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着,当年的美好愿景已悄然变成现实。

    蓦然回首,我庆幸经历了改制全过程,也见证了改制给单位带来的蓬勃发展,心存感激。

    (整理:罗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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