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周子熙
近日,周悦(化名)的第二个案子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这次她胜诉了。
2015年11月,周悦收到第一份起诉书。其后几个月,又有一份传票接踵而至,起诉金额也不断递增,而这些全部是关于前夫王强(化名)“举债未还”的案子。此后,周悦便陷入连环官司……
相同的命运,选择“抱团取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开始,两起案子全部按‘24条’,判我共同偿还前夫的债务。这次再审,说实话我也没抱希望!”周悦说,自己的案子按“24条”判后,她跑过无数次法院,案子也经历了一审、二审,但结局都一样回到“24条”。
芦淞区的珊珊、 醴陵的陈玲、茶陵的敏敏……多次败诉后,他们开始接触到一个自称“24条受害者加油群”的群体,群员千余人,来自株洲各地乃至全国,其共同点都是基于婚姻关系“被负债”。
经历过共同的创伤,他们通过QQ群、微信群全力做着一件一样的事:反对恶意举债,在法律框架之下解决问题。
周悦(右1)代表“24条受害者加油群”送锦旗给易文胜法官(左2) 周卓灵童 提供
女人更受伤,离婚后被“无限”举债
受困“24条”,逆转者少之又少
“这些债务,我都不知情。要是按一审判决,还会有接二连三的债务。”2017年3月13日,周悦将前夫王强以及债权人谢某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4日对本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被告王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谢某5.8万元借款。
本案承办法官易文胜介绍,此类型案件的焦点在于该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目前大多数是按照第二十四条的精神作出的判断,“24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假离婚真讨债的现实情况。但是,当下出现了大量夫妻一方恶意举债,侵害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生活,则其不承担责任。
“24条受害者加油群”群主陈玲称,今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发布,对《解释(二)》第24条增加两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后,不断有像周悦一样的“好消息”传来,但毕竟还是占少数,群内大量群员还受困在“24条”里,奔波在法院各个庭室中……
“他太会哄我了。”2006年,第一任老公因肝癌病故,带着女儿的周悦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强。“他离过婚,有个儿子,类似的经历,让我们有同病相怜的感觉,看到他觉得特别开心。”周悦介绍,那时候王强没有工作,但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觉得他对女儿特别好就知足了。
相恋3年,2009年9月19日,周悦再次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王强和周悦的双胞胎姐姐经营着一家宾馆。“他都没和我商量,就把他和前妻的儿子接回家。”2011年,“四人模式”让周悦过得愈发压抑,但为了家庭,她告诉自己要维持婚姻。两人在吵闹中持续了5年的婚姻,直到2014年12月,她再也忍受不了,与王强在醴陵市民政局协议离婚。
不想,一场“遭遇战”从此开打。2015年11月,陈某一纸诉状,将前夫王强和她一道告上法院,索要5.2万元债务;2016年10月,谢某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王强和她偿还5.8万元债务……
周悦的10多万元连带责任之债,都源自王强的供述。王强表示,这些都是在婚内的借款,用于宾馆的经营,周悦都知情。最终,法院一审认定,周悦虽已和前夫离婚,但由于债务形成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类似的“剧情”,“24条受害者加油群”群员基本都“参演”过。群主“醴陵陈玲”的经历更为荒诞。
2012年7月,陈玲和前夫刘正离婚,个人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经手债务归各自处理。同时法院还查明,这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
而在离婚前夕,却有8起案件在长沙市两家基层法院起诉陈玲,要求她承担刘正离婚前半年所借的8笔共计337万元的“债务”。
8个案子,一审时按“24条”判陈玲共同偿还。之后,她的工资和房子全部被冻结,只留了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
“被负债者”中,女性居多。据成员“小羽妈妈”所做的“被负债者”问卷调查,89.6%为女性,10.4%为男性。
“希望司法关注我们这类群体”
在共同现实困窘面前,陈玲成立了“24条受害者加油群”微信群。她说:“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对我们这类人群给予一定的关注,减少立法、执法不当而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更好地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的崇高性。” 目前看来,这种努力显露出一定的效果。围绕“24条”所产生的争议,除了不断引发媒体关注外,最高人民法院也在9月8日做出关于“24条”的最新答复: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可以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举债,则由债权人和举债人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醴陵陈玲”的经历,也被《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法治日报》等媒体关注。如今,工作外,她所有时间都扑在 “24条”上,反复查看“24条”的最新动态,为这一特殊群体持续发声。而周悦也一样,在前夫恶意举债、债务缠身的情况下,不断查阅法律条文,充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