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黎世伟 通讯员 周福平 陈新平
株洲日报讯 经过连续4天快审快结,至9月19日,炎陵县纪委就依纪依法审结了原中村乡罗浮江村村主任刘某占用村集体资金、拖欠群众森林抚项目资金等问题的严重违纪案件。
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7起,结案105起,审结率98%,定性准确率100%,处分决定执行率100%,申诉率为零。
以往,案件审理部门等案上门,与纪检审查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导致有些案件移送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调查,耗时较长。
今年来,该县纪委实行“审理前移”,强化快审意识,采取快审手段,建立快审制度,做到快审快结,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对需要尽快处理的重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及领导交办的案件,审理部门紧跟执纪审查节奏,提前配合审查部门,就案件审查方向、范围、定性等关键问题提供专业服务和咨询,适时提前介入审理,切实增强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渗透力,大幅缩短了案件调查和审理时间。
审理部门在人员不变、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每个环节都严格落实时限要求。缩短法定形式审核3个工作日、审理30个工作日的办结时限,做到形式审核1天内完成,对司法判决移送案件、案情简单案件原则上3个工作日审结;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力求10个工作日审结;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不明进行补充调查的,待补充调查完后,按10个工作日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