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黎世伟 通讯员 洪溪
株洲日报讯 近日,攸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从此,两部门将一起联手护生态。
县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联络室设立后,由县检察院一名员额检察官与县环保局一名专干负责,共同开展检察联络室的工作。县检察院采取“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越位”的原则,构建该县“检察+行政”全新生态检察格局,服务攸县环保工作。
检察联络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督促履职工作职责、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职责、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供业务咨询和加强沟通协调,以及加强环保检察业务调研、组织联合培训工作、定期巡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
“我们既要充分履职检察职责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又要绿水青山,维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表示,检察联络室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共建生态良好绿色美好家园,实现青山绿水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