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负责人就统计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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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统计法》确定的统计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答:按照《统计法》第二条的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株洲市统计局作为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二是实施对经济社会各行各业的调查和大型普查,及时、准确、全面地组织生产统计数据;三是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并开展分析研究和统计监督。

    问:统计在经济社会管理中有哪些作用?

    答:统计工作确实比较专业,需要从大量数据中去认识事物、寻找规律、促进工作。《统计法》明确统计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如果从统计工作属性上讲: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从统计数据价值上讲: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真实准确的、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作支撑,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曾说过:“学者不能离开统计而研究,政治家不能离开统计而施政,企业家不能离开统计而执业,军事家不能离开统计而谋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同样离不开统计。因此,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统计,都在应用统计这个工具。

    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于2017年6月19日公布,8月1日已经实施,作为株洲市统计局局长,将如何落实好这一《条例》?

    答:2009年版《统计法》的《条例》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统计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我市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大举措。重点是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确保统计政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好《统计法》《意见》和《条例》,国家统计局近期颁发了一系列统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作为地方统计机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的畅通,对于违背统计政令的要严肃查处。统一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二是坚持独立统计。独立统计既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的前提,更是统计数据可信的基石。重点是确保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三是加强科学统计。科学统计是保障统计数据准确性、提高统计调查效能的重要前提。要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要按照《统计法》关于建设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为补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的统计调查体系的要求,开展好各项统计工作。四是严格规范统计。实现统计活动的规范化,是确保统计调查科学、统计数据可靠的根本要求,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环节。统计调查对象只有明确其义务并熟悉填报的指标和要求,才能确保其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准确。五是依法管理统计。对统计调查的管理始终是统计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需要加快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管理统计调查资料。六是推进公开统计。在做好统计数据保密的前提下,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问: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统计的关键,那我们统计局是如何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性的?

    答:真实准确地统计数据是我们统计的生命,保证数据的准确是我们永恒的主题。为了使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我们主要采取三种方法,一是统计法制保障。国家和全省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目前,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管理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这些都对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给予了制裁措施。二是实行下算一级。国家、省、市数据实行下算一级,即:下级的统计数据要由上级统计部门予以审核和确定后才能公布。三是统计部门实行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多项制度,对基层统计数据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增强了对统计数据的控制和把握能力,为提高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

    问:目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新技术层出不穷,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统计部门是如何适应这一变化趋势的?

    答:作为统计部门,首先是积极迎接挑战,如构建了“三新”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了以“大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的统计调查制度,同时强化大数据在专业统计评估、经济形势预判和经济综合分析等方面的应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纲要》指出: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调查制度、机制、方法、创新,注重运用互联网、统计云、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国家统计局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了《“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坚持理念引统、改革兴统、依法治统、质量立统、创新强统的基本原则,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问:目前统计改革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深化统计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4﹞5号)精神,深化统计改革的基本思路概括起来说就是“三着力、五坚持、四确保”。

    深化统计改革的指导思想强调三着力:要着力解决统计抗干扰能力不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难以保障、统计执法执纪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统计改革要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坚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坚持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深化统计改革要努力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级统计机构按照国家的统计规则办事,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问:《统计法》中设定的政府统计机构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五)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问:对于统计工作,您希望广大群众给予哪些支持呢?

    答:希望社会公众能模范遵守统计法,尽自己的义务。在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时,自觉支持统计工作,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为我们统计数据如实反映全市经济发展与百姓生活给予积极配合。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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