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罗兰 赵文增
株洲日报讯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除虫护花”办案机制运行情况称,已有26起涉企案件平安落地。
今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检察机关推行“除虫护花”办案机制暂行规定》在查处腐败的同时,注重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尽力将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就像耕田一样,既把害虫除去,又注重保护花朵。
比如说,在查办某房产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行贿案时,检察机关考虑到该副总经理正在进行一个商业项目谈判,且该人属于投案自首,于是对其采取“走读式”讯问。有一段时间,该副总经理一边进行商业谈判,一边在检察院交代问题。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检察机关对其予以取保候审,保证了商业谈判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在近期办理的30余起涉企案件中,我市检察机关对其中26家企业进行了细致的经济影响评估,防止因办案导致项目搁浅、停工停产停业等情况发生,最终没有一家企业因办案方式不当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项目洽谈流产、工程建设停滞,以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