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禧瑰
近两年来,株洲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和省委26号文件精神,探索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实现了审议质量的大提升。
开展一次课题调研,提高审议深度。近两年,围绕县委的要求、发展的需求、政府的请求、代表的诉求,精选了21个议题,为常委会决定、决议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如今年在全市率先作出《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受到各界赞誉。
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提高审议精度。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精准度,针对常委会审议议题中的一些重大事项,提炼出若干特定问题,交由至少一名兼职常委,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按照“作风务实、调查扎实、数据翔实、分析真实、建议求实”的“五实”工作标准,研究相应建议,形成一份书面材料并在审议时发言。截至目前,兼职常委共写出专项调查报告13篇,专项审议发言26人次,提出问题84个,提出建议102条,为常委会形成科学合理的决定决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审议“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议题时,针对县政府“规划”这个“点”开展专项调查,提出了搬迁并新建机关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社保体系等具体建议,切入点和发力点都更为精准。
开展一次民意征集,提高审议广度。为使常委会审议时视野更宽广、信息量更丰富、考虑问题更周到,制定并下发计划表,对审议的每一个议题,在各镇至少安排了一名县人大代表,在本选区开展一次社情民意的调查和征集,形成一份与议题相关的社情民意信息材料。县人大代表与基层百姓身近、心近、情近,打通了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县8个镇的183名县人大代表,已有122名代表按计划参与了13次民意征集活动,共征集到1532名普通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431条。如在审议征地拆迁议题时,征集到群众对实施拆迁补偿标准公开、联合会审、实行“三榜公示”等具体意见,对常委会的审议,起到了十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作用。
开展一次特邀发言,提高审议可信度。为确保运用好代表履职调研和民意征集的成果,在常委会成员审议之前,每个议题均增加了“特邀发言”这个程序,从参与调研或民意征集的代表中,挑选至少2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作特邀发言。这些特邀发言,针对性强,又接地气,列举的事例真实可靠,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增强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同频共振和可信度。如在审议禁毒工作时,特邀代表用鲜活事例发言,引起与会人员广泛共鸣,为常委会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强化和凝聚了坚实的思想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