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株洲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了解到,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创业,凡符合条件的,每年6月至9月可申请8000元扶持资金补贴。同一申请对象正常经营同一创业项目可连续申请三年扶持资金补贴。
根据相关要求,申请创业扶持资金,必须为在株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近5年内(如2016年申报,要求毕业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派遣回株的株洲籍全日制毕业生;或是近5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株洲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对于“在校生”申请人,还要求已参加SYB培训,并取得SYB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的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项目与计划可行性强。需要注意的是,开办微商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
在校生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学校,其他毕业生将申报资料报送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人社、教育部门终审通过的创业项目,将在相关媒体平台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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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湖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1. 场地、办公设施免费;
2. 水、电、网络等免费;
3. 入驻期间,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 孵化园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5. 孵化园协助进行项目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