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示范区召开征地拆迁新政策宣讲大会,宣布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项目等作较大的调整和改变。
新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方面,地类实行同区同价,提高了青苗标准、迁坟补偿标准、苗圃移栽费和生产、生活设施费,取消了集体设施平摊费等政策;房屋方面,适当提高了房屋补偿、装修补偿标准,取消了自拆重建补偿标准等政策;安置方面,取消了“人均不足120平方米面积补差”政策,实行按房屋实际面积进行补偿等政策。同时,新政策对其他方面的实施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会议要求,各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要正确理解新老政策的补偿差距,促进新老政策的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落实工作制度,通过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曾玉娟 言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