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直排污水 检察机关强力“除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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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桂俊

    株洲日报讯 “太臭了,到处都是蚊子,根本没法住。”近日,株洲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该县宏厦桥村有一家养猪场直接排放污水,附近居民深受其害,鱼塘也跟着遭了殃。

    该院民行科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并对养猪场拍照取证。经调查,株洲县岭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从今年3月开始进行生猪养殖,现存栏生猪1000余头。养猪场并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猪舍沉淀池废水未经处理由沟渠直接排入附近农田、池塘,废水中总磷、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养猪场曾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整改未到位。

    “该养猪场拒不改正是违法行为,符合行政拘留条件。”承办检察官介绍,在他们的建议下,县环境保护局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对岭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环境的行为立案查处,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进行污染防治措施整改,达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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