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截图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2026年“服务企业在基层”典型案例名单,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报送的“卸下历史包袱助企轻装上阵——株洲市创新破解社保缴纳历史遗留问题”拟入选,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株洲方案”。
历史欠账浮出水面
企业陷入“两头堵”
社保补缴,为何成了企业的“烫手山芋”?早些年,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社保缴纳存在漏缴、少缴情况。随着社保费转由税务部门征收、数据清理不断深入,加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补缴,一批历史欠费陆续“浮出水面”。
社保补缴困境的核心矛盾在于“企业有义务完成补缴手续,却无权强制职工履行其个人缴费义务”。这在全国多地都有出现。
部分职工拒不配合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用人单位被夹在中间,若垫付,钱难追回;不垫付,流程卡死,可谓“两头堵”。
湖南某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曾就此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求助,涉及补缴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个别企业垫付资金近百万元,经营压力骤增,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
一套组合拳
厘清各方“责任田”
企业的“急难愁盼”,就是改革的发力点。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牵头,联合人社、税务、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出台《关于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费历史补缴疑难问题的指导意见》(株优营〔2026〕2号),向这一治理困局“动刀”。
《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合规、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并重、协同共治三项原则,给各部门划出清晰“责任田”。人社部门完善社保系统记录,如实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对存在欠费情形的职工,不予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退休待遇申领等业务;税务部门优化争议处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优先用和解、调解等柔性手段化解征缴争议;用人单位则须切实履行告知与催缴义务,用EMS快递、具备公信力的电子送达等方式,把个人应补缴金额、期限、后果讲清楚、送到位,并保存好送达凭证和职工反馈证据。
最让企业“解渴”的,是《指导意见》给出的“垫付 追偿”规范路径:如因职工退休、关系转移等急需完成补缴,用人单位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代为垫付个人应缴部分,垫付前双方签订书面《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垫付及还款协议》,白纸黑字写明金额、还款时间、逾期责任,这份协议可作为民事债权债务的“凭据”,职工逾期不还的,用人单位可凭补缴凭证、协议等依法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明确依法受理和审查此类追偿诉讼,加大执行力度,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偿请求探索适用支付令,让企业维权“快一步”。
截至目前,已指导30余家企业化解历史难题,既卸下了企业经营包袱,又守住了职工长远社保权益,实现企业、职工、社会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