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截图
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开展全市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纠治“检测多、检测假、检测贵”突出问题,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执业边界,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必须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依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严禁超范围检测、资质租借、挂靠转包;严禁捆绑服务、强制重复检测,依托行政影响力揽业务、接受指定委托;严禁虚假宣传。
二、恪守客观公正,严禁检测数据造假。落实全流程管控,保证数据真实、记录完整、全程可追溯。严禁空检、替检、调换样品,伪造变造数据记录,出具虚假报告;严禁买卖、冒用资质出具报告。
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收费秩序。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严禁价实不符、价外加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得以加急等名义变相加价、中介层层加价;禁止低于成本恶意低价竞标,削减质量投入。
四、强化内部管控,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整治挂证,规范人员管理。落实“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责任。
各机构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闭环整改,按主管部门要求报送自查材料。本告诫发布后,拒不整改、顶风违规的,依法从严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飞行检查、联合抽查、明查暗访深挖隐性违法问题,对检测造假坚持“零容忍”:严重者撤销、吊销资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案件依法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株洲市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 协调机制办公室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