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株洲市天元区下半年公益性岗位 开发公告

时间:2026-10-09 10:46:53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个(民政局1个、人社局2个、泰山路街道办事处3个、嵩山路街道办事处1个、栗雨街道办事处1个、马家河街道办事处3个),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公开招聘人员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21日。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人员身份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二)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面试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面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均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核:用人单位经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需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株洲市天元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四)公示录用: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株洲市天元区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纳入编制管理。

六、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28665635

报名电话:附件内各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28665897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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