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于9月1日派出审计组,对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波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召开审计进点会。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陈晓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审计组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介绍了审计实施方案。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波同志就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并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成果运用。审计组成员、攸县公安局领导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陈晓玲指出,一要提高站位,深化经责审计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的法定要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指示的具体行动。此次审计是市审计局首次对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通过审计监督强化县域公安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助推公安队伍忠诚履职尽责。
二要围绕重点,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七个方面,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坚持以客观事实说话、以翔实数据支撑、以法律法规定性,客观肯定工作成效,精准揭示短板问题,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审计,确保精准画像。
三要密切协同,全力配合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接,加强沟通,及时、完整、真实提供资料、反馈审计取证事项;要抓好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梳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遵守保密纪律,坚持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护航攸县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