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9 14:45:43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6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中共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整改工作直接负责人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程监督整改进度,切实筑牢整改工作组织根基。
三是细化举措落实,提升整改成效。制定《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40个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构建起党组书记统筹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截至8月31日,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有不足。
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议事流程,固化“第一议题”固定议事环节;补齐2022年至2025年9月历史学习缺口;对照上级宣传部门要求梳理标准化学习清单,2026年已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季度研讨要求,今年累计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财政主业、意识形态、政绩观建设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彻底整改学习缺项、学习内容跑偏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应学未学。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补学全覆盖,组织班子成员集中补学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相关会议、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财会监督工作意见等遗漏政策文件;同步开展前沿财经政策延伸学习;二是推动学用结合,通过“双月课堂”开展财源建设、财政管理、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组织全区新进财务人员开展财政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赴科创园区实地调研,将政策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实践深度融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完成状态:已完成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
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市零基预算改革工作部署,全覆盖完成全区118家预算单位2026年度零基预算编制;统筹7.83亿元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区级重大刚性项目;落实区级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机关一般性运转经费在上年基数压减10%,累计压减非刚性运转支出860余万元。二是按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填报“五张清单”,全部归集上报并顺利通过省级合规审核;三是成立专项改革工作专班,赴荷塘区财政局对标调研学习成熟改革实操经验;四是建成人员、运转、项目、民生4大类标准化支出管控体系,统一全区经费拨付口径;建立重大项目预算前置评审机制。如:针对全区70所公办、民办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减免项目上级无统一补助标准痛点,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实地核算办学成本,依规核定区级配套补助标准并刚性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2026年一季度完成6个重大民生及基建项目前置评审,审核总金额1.49亿元,不合理申报资金全部核减,预算编制差错率较上年下降36%,彻底打破部门基数固化陋习,零基预算改革全面落地见效。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株高天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明确5类禁止购买事项、8类严控购买事项,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划定"红线";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①在局内部开展“双月课堂”“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会,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素养。所有支出股室、中心参加培训,培训涵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各环节审批流程等内容,聚焦审批要点、风险识别、压减政策等。业务股室结合工作实际提问交流,有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②在新进财务人员培训会上开展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业务讲解及现场答疑。培训内容包括购买服务政策法规、审批流程、禁止事项清单、常见问题解析等;采取"精准滴灌"式培训方式,针对不同单位的特点和问题,现场答疑、点对点指导。
针对局机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程序对所有拟外委的服务事项进行审批管理;二是对近三年所有购买服务合同进行“回头看”式自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能力干的,立即终止或调整;确实因为技术或资质需要外委的,由业务股室写清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报党组会研究审议。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落实工委区委决策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对编外人员开展全面清理,严格依法依规发放工资待遇。二是严格执行最新《聘派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杜绝向非在编人员、未在编办备案人员发放工资待遇的现象。三是根据区纪委要求,开展“吃空饷”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经自查发现无在编不在岗等“吃空饷”的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
3.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不够有力。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借鉴外地财政系统经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研讨,依托主题党日、双月课堂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局干部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党管保密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顶层部署压实责任,专题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建立全局保密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常态化依托双月课堂开展保密警示教育;组织全员观看保密宣教专题影片;三是专项排查消除隐患,开展全局办公设备及财政数据保密专项排查,整改2台内网电脑未加密安全隐患;健全涉密人员、办公载体、财政涉密数据全流程管控机制,守住财政数据安全底线。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有不足。
4.构建可持续财源体系有差距。
一是财源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32家规上骨干税源企业“一企一档”帮扶台账,落实财政、税务、属地街道三方联动调度机制,固化“月调度、季分析、年考评”收入征管机制。二是精准对接立方新能源、新马装备等重点税源企业,解决涉税辅导、融资贴息等企业诉求13条。三是2026年一季度全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9.5%,总量全市第1;地方税收9.69亿元,税收占比78.78%,全市排名第2;收入时序完成率106%,超额完成一季度区级收入考核目标,税源培育和收入征管短板全面补齐。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国企存量国有资产攻坚去化。盘活新马金谷3.3期电商大厦、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部分地块厂房等长期沉淀园区资产;推动万丰上院西郡二期保障房纳入收购范围,目前通过财政、住建双审,预计下半年完成闭环盘活。2026年1-6月完成国有资产盘活去化2.81万㎡。二是持续优化机制提升效能。高科控股印发《优化资产运营管理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效率和市场化运营水平。三是规范全区17处镇街社区国有服务用房台账及运维流程。该项涉及多部门协同、资产产权梳理复杂,且存量资产体量较大,短时间内难以盘活,属于长期攻坚类工作。
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5.预算管理质效不高。
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株天财〔2025〕20号预算编制专项通知,完成全区118家预算单位专题培训;二是建立项目入库前置论证、多股室多级联审刚性机制;三是2026年累计核减单位申报项目支出4.62亿元,预算精准度、项目合规性通过区人大财经委预审核验,从制度和流程层面根治粗放编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预算执行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国库库款红线调度机制,2026年1-6月库款保障系数稳定>1.0,处于财政系统优质保障区间;分类建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债支出督导台账,开通三大类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如:精简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审批链路,拨付流转时限压缩40%。二是存量资金消化成效突出,2025年结转本级存量资金0.36亿元,同比下降60%;截至2026年5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7亿元,达年度预算40%序时进度,财政部大数据监测平台显示我区支出进度全部达标,资金沉淀问题得到根本性缓解。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项目预算绩效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评价范围,已率先于2026年4月启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金额33147.85万元,目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已建立财政绩效评价报告业务股室联合复核机制,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报告优化。待评价结果出台后,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以“评价报告 问题清单 整改建议”的方式书面反馈被评价单位,督促限期整改销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6.政府采购监管偏软。
一是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不符合购买服务要求的单位已进行整改;二是建立代理记账服务动态管理台账。①对全区已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单位建立《代理记账服务管理台账》,逐户登记单位名称、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合同期限、准入依据等信息;②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每年度对台账内单位进行一次条件复核,重点核查人员变动、业务量变化等情况,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退出程序。三是强化审核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审核人员开展代理记账政策法规专项培训,熟练掌握准入条件、审核标准和工作流程。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追加预算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编制源头管控,做到"应编尽编"。①每年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专项培训,明确编制范围、编制方法和编制要求,确保所有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年度预算;2025年11月5日,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工作部署会上,对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进行了布置和培训。②对预算编制不完整、漏报采购项目的单位,在预算编制审核环节予以退回并通报批评。二是建立采购与预算联动审核机制,实现"无预算不采购"。①在采购审批环节增设预算核查步骤,业务股室受理采购申请时,首先核查该项目是否有预算安排、预算额度是否充足,无预算或预算不足的一律不予受理采购申请;②实行采购预算与支付联动,资金支付前再次核对政府采购相关情况,对于缺失采购预算及合规流程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三是建立违规通报和问责机制。①开展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事后监管;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负责人、暂停采购审批等措施;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补办采购手续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事前审批,坚守"先批后采"底线。①严格执行株高天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明确5类禁止购买事项、8类严控购买事项,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划定"红线";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履行事前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启动采购,更不得"先上车后补票";二是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查处力度。①开展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事后监管;②检查内容包括采购程序合规性、审批手续完整性、合同执行情况等,重点排查"先上车后补票"等违规行为;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负责人、暂停采购审批等措施;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启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①已正式启用政府采购监管服务新平台,贯通预算编制、计划报备、采购执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全业务链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目前属于新旧平台过渡期,严格执行“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原则。存量项目:上线前已在旧系统完成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的项目,全部在旧系统闭环办结。新增项目:上线后新发起计划备案的项目,一律通过新平台办理,旧系统同步关闭新建项目权限;②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从技术上杜绝"无预算采购""先采后批"等违规行为。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①加强对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培训,重点讲解采购程序、审批流程和违规后果,强化"先批后采"意识;②选取典型违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增强各单位依法采购的自觉性;③建立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交流群,及时解答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完成状态:已完成。
7.财政评审管理不严。
一是制度出台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控成本工作指引》(株财发〔2024〕6号)与区审委会2022年9月《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将误差率认定标准统一,保持一致。二是制定出台新版的《天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外委与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不合规。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财政预算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湘财预〔2025〕241号),财政投资评审已退出招标上限值评审与结算评审领域。今后财评中心只会开展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等评审与结算监督工作,评审结果只用于各预算安排股室编制预算。因此将部门预算评审与结算监督审核外委方式参照随机抽签模式执行,杜绝自主选择单位入围。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误差认定有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复审审减率超过3%的项目首先进行核查与判定。严格执行误差认定工作流程与规范,明确误差认定类型及情形,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相同口径”的认定原则,确保误差认定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准确。经查,所涉2个项目排除非造价咨询机构责任后,审减率均未超2%。二是已于2026年1月完成2个结算项目误差认定资料完善工作,逐项补充对应的认定依据及佐证附件,规范留存可追溯的认定佐证资料。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是超额支付服务费。
整改情况:已收回2个结算项目超额支付的服务费。
完成状态:已完成。
8.财会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惠民惠农资金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绩效评价及财会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领域,着重选取高龄补贴、免保育教育费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等专项民生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二是出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公示公开全工作流程,强化财政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三是对“一卡通”平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归纳梳理,深入研究剖析,固化有效措施,通过制定《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限时发放的通知》、大数据比对等措施,不断完善“一卡通”平台基础信息和补贴发放管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两个责任”扛得不牢,清廉建设推进欠力度。
9.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上肩。
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6年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形势;三是规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对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岗位廉政风险工作,深入查找岗位风险点。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查找出梳理风险点9个,并针对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相应制定了10余项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党组会、机关党支部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当前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各级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二是落实谈话制度。建立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台账,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2026年以来共开展10次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局党组针对近几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职工干部收看全省财政系统警示教育(视频)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并进行研讨发言。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召开全局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坚持以党风党纪规范开展财政工作,不断强化财政局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组织财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进一步强化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纪律防线。巡察反馈以来,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初心与蜕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警示教育片,将“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
完成状态:已完成。
10.存在官僚主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将反对官僚主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二是强化氛围营造。设立微笑服务岗,共发放问卷调查160余份,收回问卷150余份,定期对机关各股室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评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局领导班子定期带队深入预算单位、企业和镇办了解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倾听基层意见建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政策或工作举措。
完成状态:已完成。
11.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一是内部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岗位分设、相互牵制”的原则,科学设置国库股岗位,将总出纳、总会计严格分设,明确各自职责权限,杜绝“一人双岗”现象,并按照要求对关键岗位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严格建立季度自查 年度抽查的制度执行检查机制,定期对局内岗位分离、对账管理、印鉴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上述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已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相关岗位已实现有效分离。二是三张开户许可证均按程序补办完成。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违规发放授课费。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按规定进行通知个人退款。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纸质票据核销不彻底。
整改情况:2024年省财政厅启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以来,我局同步停止申领纸质票据,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告知、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用票单位办理票据核销。按照财政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经多方联系、对账,我局于2025年11月对19家单位2216份纸票据已作核销处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是支付手续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存量问题整改,补齐基础资料。已对该批手续不齐的资产全面完成整改,补充完善全部资产的卡片信息,补齐资产领用相关资料,确保资产基础信息完整、账卡一致、资料齐全。二是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事前审批—事中验收—事后登记”资产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资产购买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购买后开展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第一时间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生成资产卡片,从流程源头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筑牢长效基础。结合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学习,明确资产全流程各环节管理要求,提升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确保后续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五是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账务整改,规范会计核算。已对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完成会计差错更正,按规定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并补计对应摊销;同步梳理财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相关费用,排查发现以前年度存在同类问题的无形资产,全部完成补计入账与摊销处理,确保账务核算合规准确、账实相符。二是全面排查梳理,堵塞管理漏洞。对财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全量相关费用开展专项梳理,横向排查同类未入账问题,做到应入尽入,彻底整改历史遗留问题,从核算层面补齐信息类资产管理短板。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天元区2026年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主要业务骨干全员参训,培训覆盖财务会计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等核心内容,同步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财务人员对信息类资产的管理意识,从制度和能力层面筑牢资产管理长效基础。
完成状态:已完成
12.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业务指导少。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全区财务人员集中培训。2026年以来已面向全区范围举办了4场财务培训,主要围绕预算管理、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核心业务。二是开展小班化专项轮训,针对新进财务人员、业务薄弱单位,开展实操课程,聚焦日常账务处理、系统操作等基础内容开展实训教学。三是搭建线上答疑平台。建立财政业务工作交流群,实现日常问题随时解、简单问题马上办,常态化补齐业务短板。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年初预算及上级指标下达情况,进行半年度、年度执行情况通报与督导,督促各业务股室经办人员主动对接相关预算单位,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推进,股室联动、上下协同的督导闭环管理,预算执行管控主动性显著增强。二是主动转变工作模式,变“事后审核”为“事前介入、全程服务”,提前摸排年度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清单,主动对接发改、园区等相关部门,针对项目前期立项、备案、资金申报、财税适配等关键环节,精准解读产业扶持、惠企补贴、专项资金申报、税费优惠等财政政策,提前梳理项目资金匹配、预算保障、合规性审查等前置事项,精准匹配财政资源,严控资金沉淀,助推财政资金精准赋能产业发展,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资金审批难。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株高天办〔2023〕1号《关于印发财政体制改革系列方案(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费审批流程。一是积极对上汇报,将财政资金审批管理优化流程专门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主要领导支持。二是实行分类分级审批提速。由局预算股牵头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明确部门资金申请资料及审核流程,分级、分类做好经费审批呈签工作,区分人员经费、项目资金等类别,实行差异化审批模式,对小额常规资金简化审批层级,对紧急、重点资金开设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得到大幅压缩。三是强化财政业务培训。2026年4月24日,组织全区新进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财政业务办理、部门资金申请等流程进行宣讲,进一步扭转预算单位“多跑路”现象。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一是重大决策未上会。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通过修订《局党组议事清单》,细化了重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会议讨论决策的具体内容,如“三重一大”事项、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议事范围得到了明确界定,避免了议事边界模糊导致的决策随意性。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记录会议基本信息,客观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准确反映发言人的原意,对重要观点、数据、决议等要原汁原味记录,突出重要和关键信息。二是通过实行“会前协调、会中讨论、会后落实”全流程管理,会前提交议题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审核,会议中各党组成员充分发表讨论,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防止了“一言堂”问题发生;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归档,确保了决策可追溯,议事程序更为严格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是决策推进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针对我单位两笔历史遗留挂账借款问题,现已全面推进整改处置工作。
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14.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
一是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和工作要求,分四个党小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整记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党支部一本通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二是明确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拟定方案。2025年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程序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党务公开形同虚设。经现场查看发现,党务公开宣传栏的党务信息仍停留在2021年,长期未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更新宣传栏内容。对局机关党务公开宣传栏进行全面排查,撤换内容陈旧、过时、破损的宣传版面。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补充更新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阶段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党务信息。二是建立党务公开内容定期更新机制。修订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更新频次和审批流程。规定宣传栏党务信息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重要信息实时更新,确保党务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宣传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内容更新审批台账,做到更新有记录、审批有程序。
完成状态:已完成。
15.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一是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针对提出的会计核算问题,财务人员已更正账务处理,同时加强财务基础知识学习,举一反三,提升个人能力水平。此外,单位层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一是狠抓培训,补齐能力短板。针对会计核算等财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制度》实务培训学习;针对政府采购程序违规等行为,参加采购法规专题学习。二是严管流程,堵住制度漏洞。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指南,从制度上进行硬约束;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审批,每月10日对支出事项进行统计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建立采购台账,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抽查会计凭证和采购档案,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规范管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是轮岗交流力度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干部任职情况摸排梳理。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任职情况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结合岗位需求,已对部分股室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二是制定轮岗计划,分步推进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位空缺情况,综合考虑年龄、专业、工作经历等因素,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五)巡察整改未清仓见底,做实“后半篇文章”仍有距离
16.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没有做到全覆盖,部分的政府投资项目没有纳入评审范围的问题: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推进财政预算评审改革工作的通知》(株天财函〔2025〕5号)、《株洲市天元区区本级集中预算评审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同时在全区年度部门预算工作培训会议上进行专题培训讲座,将预算评审改革的精神与评审的具体规范要求传达给全区各单位。
二是对财政专户资金缺乏有效管理,导致大量财政资金闲置在专户的问题:根据《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预算单位特设专户管理的通知》(株天财〔2020〕12号),后续将定期进行清理。
三是对社保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只管对资金的拨付,不管对资金的使用的问题:(1)与区人社局密切联系,2026年拟选取城乡居民保险进行监督检查;(2)一季度采取查阅报表等方式进行了调研,二季度现场查看银行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严肃:一是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达到“红脸出汗”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2026年3月20日局党组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了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制度,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各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执行到位、工作开展有效。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区财政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已取得圆满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
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65338;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人民政府天元区财政局。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党组
2026年9月8日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