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天元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9-01 17:28:4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6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梳理问题清单,形成党组负总责、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头落实、专人紧盯督办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划定整改责任,召开全局大会开展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三是统筹推动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思想政治建设、统计监测分析、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大提升,进一步规范局内经费开支、作风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统计服务质效、锤炼干部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

截至7月3日,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在巡察期间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担当作为有欠缺,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1)“第一议题”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第一议题”执行,精准把握学习核心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深学细悟,并在党组会上结合统计主责主业研讨交流,推动学用结合。上半年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支部学习7次。二是厘清“第一议题”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边界,明确学习范畴,“第一议题”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本年度内最新讲话和《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党组理论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作风建设、政绩观、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以及统计工作等重要论述开展学习和研讨。

(2)学习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统计专题学习研讨,2月27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湖南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领会上级科学部署和工作要求。二是在6月29日主题党日活动上开展统计专题学习研讨,深化理论武装,提升专业能力。三是在后续工作中,每半年固定开展一次统计领域专题集中学习,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准确领会中央、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3)中心组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每月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切实落实“单次一主题”要求,杜绝学习主题混杂、内容分散的情况,上半年共计开展8次中心组学习。二是明确研讨要求,规范开展学习交流。集中学习前先开展自学,中心发言成员提前准备发言稿,所有发言均紧扣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思路、谈举措,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成效。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与统计工作相融合,1月30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总结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的风险点,商议巡察整改措施,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5月7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就统计工作数据生产、发布、解读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商议对策,防范风险,提升研判实效。二是在后续工作中,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5)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提升网评工作重视程度,在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以“会发声、敢亮剑、守底线”为主题分享网评工作要求和方法,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网评并关注舆情。

3.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不够有力。

(6)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动态管理企业名录信息,2026年以来已分6次对86家“四上企业”年度报表信息存疑的情况开展核实修正,完成45家“四上企业”、7个投资项目的现场目录核查。二是加大企业经营状态核实力度,对停产、注销的企业及时进行退库处理并完成系统标注,2025年12月以来完成31家停产、注销企业的退库处理,从源头上杜绝空壳企业报数风险。三是通过数据比对结合线上线下核查,对2025年营业收入不达规的121家“四上企业”启动退库流程。

(7)统计执法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和议事日程,3月经局党组审议研究出台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部署执法工作。二是推动联合执法,5月13日,我局邀请兄弟县市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共同执法,对某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6月份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并进行公开通报。

4. 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

(8)决策参谋助手作用未彰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了服务业、劳资统计监测责任划分,解决部门管理责任不清、压实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了月度监测工作中,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举措同步研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形成各行各业脚踏实地抓发展的工作局面。二是认真开展统计分析。除常规月度分析外,我局根据区委政府需求,认真梳理历史数据,自主开展天元区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情况调查,形成分析报告《2025年天元区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情况简析》,辅助区委政府决策。三是及时预警异常指标变化。本年度新增《天元统计快报》,既每月经济指标核定返数后,第一时间撰写快报供区领导参阅,分析当前指标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异常情况进行预警,上半年形成4篇快报。

(9)服务水平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业务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学习,参与“数海观澜”、农业普查、基层基础建设、国家调查工作等业务培训10次,组织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制度内部学习1次。二是强化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企培训,今年完成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等9次培训,对于2025年新增的《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已在相关培训中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交流;另一方面,加强基层培训,上半年组织社区辅调员开展调查业务培训4次,至16个社区开展调查走访陪访,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

5. 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管有疏漏。

(10)压实统计责任欠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四上”入库工作进行攻坚,配合市监部门梳理“准四上”企业名单,联合行业部门(基层单位)领导带队走访企业,推动达规企业开展入统申报,截止5月20日,全区申报“四上”企业21家,通过15家(全市第2),通过率71.4%(全市第1)。二是强化问题核实及整改。巡察发现漏统的固投项目经核实和申报,已纳入2026年4月投资项目库。三是拟定应统尽统工作方案,梳理工作机制,逐行业提出工作建议,逐指标明确监测责任,为行业部门抓经济工作提供基础。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7月2日我局走进区委党校开展统计专题授课,系统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并结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参训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绷紧依法统计底线,夯实统计法治工作根基。

(11)统计调查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已完成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等9次培训;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及时解决问题,力求上报数据客观准确。二是严格开展数据审核,加强现场指导。通过查阅企业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核实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三是优化核查手段。开展常态化核查,建立核查台账,利用直报平台监测异常数据波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提升核查力度。今年以来,核查工业企业15家,核减产值480余万元;核查房地产项目6个,核减商品房销售面积0.5万平方米;核查固投项目1个,核减本年完成投资1565万元;核查建筑业企业4家,核减产值3390万元。

(二)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牢,清廉建设有差距

6.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12)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教育,3月10日全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部署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开展了统计系统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同时集中学习了局机关财务制度,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开展部门廉政风险排查,从领导岗、财务岗、业务岗等多个岗位出发,聚焦责任落实、财务开支、内部管理以及数据采集、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关键环节,更新廉政风险排查表,明确防控措施,于6月1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和学习,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1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牢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二是修订完善《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有“三重一大”议题召开党组会时,提前将议题呈报派驻纪检组组长,邀请其参加会议并监督决策。上半年党组会议中,5月26日的党组会议由纪检组同志列席,其余会议已将会议纪要送至派驻纪检组。

7. 形式主义偶有发生。

(14)2022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调研课题,调研成果报告与统计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相关建议没被上级采纳,并未发挥统计参谋辅政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树立务实调研导向,聚焦区委政府决策需求和统计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一季度认真梳理历史数据,自主开展天元区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情况调查,撰写《2025年天元区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情况简析》,辅助区委政府决策。在后续的工作中,如确实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调研,将严格按照购买服务的流程进行审批,并安排业务骨干全程参与调研过程,及时审核调研内容,完善课题成果。

8.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5)财务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健全工会财务内控机制,修订完善《天元区统计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调整工会财务人员岗位,明确出纳、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分3人担任,杜绝1人兼任形成的监管漏洞。

(16)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开支情况,清查相关财务凭证,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在后续工作中进行规避。二是规范会计核算流程,财务人员加强对制度的学习、理解和执行,确保核算与实际经济业务完全对应。此问题已整改,自2023年起已经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17)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160台平板电脑开展盘点,根据与区财政局沟通得到反馈,由于采购通信套餐是购买服务,这批平板电脑无法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已用表格的方式进行登记,对发放至社区的平板标注去向。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对于局内固定资产,明确“购置—登记—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要求,具体工作由财务负责;对于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由计算站负责管护,财务进行监管。

(18)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补齐相关附件,2023年春节慰问缺项的领取表,已于巡察期间找到该附件,整改期间补入凭证,后续将进一步规范财务凭证的装订。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力度,受理报销时仔细核查审批单、消费明细、签字确认等资料的完整性,从源头杜绝缺项报销。三是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在3月10日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会议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务制度,重点强调加班餐、差旅费、物资采购、工会活动等各类支出的报销附件要求和签字规范,确保人人知晓、严格执行。

(19)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清退违规发放的误餐补助费,梳理4次活动的人员名单,对仍在我区工作的干部职工,按照发放金额进行全额退回,共计7800元,已于1月底统一退回。二是健全工会财务内控机制,已修订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会活动的开展及经费开支。

(三)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彰显有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9. 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

(20)党组凝聚力向心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组班子建设,提升班子主动较真碰硬、带头担当作为的奋斗意识。2月11日召开局党组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提升。二是提升干部队伍责任感,树立容错纠错的正向激励导向,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言之有物,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班子成员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将评优名额全部向普通干部倾斜,根据投票结果评出4名“优秀”等次党员。

(2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天元区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上半年共计召开党组(扩大)会9次,涉及决策议题均开展了充分讨论和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做出决策。二是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范式及规范要求进行会议记录撰写,上半年9次会议记录均完整全面记录会议流程和内容。

10.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不实。

(22)党支部引领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注重总结提升,梳理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补写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二是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从政治建设、党建业务融合、组织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明确党建工作目标,指导年度工作开展。三是细化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表,支部定期进行研究和总结,形成“制定—执行—复盘—优化”的长效循环。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党员在3月17日党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文件和规定,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二是明确谈心谈话工作要求,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明确要求党员之间开展深入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找问题、交流思想、促进提升,谈话过程中做好记录。三是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支部党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直指问题本质,达到了以批评促提升的效果。

11. 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4)工作任务分配不均。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配强人员力量。我局已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争取到1个行政编制,目前编制单已经下达,待人员到位后,将根据工作量进行分工调整,推动各项工作有序稳步开展。二是调整工作模式,年轻干部逐步承担更多工作压力。4-5月分管领导外出执法,核算、法规、两纲调查等方面,几名90后干部已经可以独立承担相关工作甚至肩挑两职,有序推动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执法等任务顺利进行。

(25)干部队伍斗争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以学习研讨、业务交流、班子率先垂范等方式锤炼斗争精神,靶向破解干部队伍“怕担当、怕出错、怕碰硬”的问题。3-7月每月开展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局内领导干部、党员、年轻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涵养“为民造福、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5月26日主题党日活动上,党组书记以“破解怕字当头”为主题讲授微党课,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交流研讨,提振士气,振奋精神;副局长4-5月参与省局统计执法工作,积累执法经验并带头开展区内执法,实现我区统计执法案件的重大突破。二是坚持精准施策。按照先指导服务、后执法管理原则落实对企管理。如对于不配合统计工作的某企业,经专业反馈线索,我局3月先联合行业部门上门催报,后续下达正式书面文件告知法定义务,在效果仍然不佳的情况下,5-6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检查和处罚。

(26)深入基层不够。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走访常态化机制。上半年现场走访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7家,工业、能源企业31家,三产企业30家,建筑业、房地产企业9家;调查工作方面,以劳动力调查新轮入样本点社区开展了4轮全覆盖式走访和工作对接,并在调查首月开展入户陪访。二是推行“基层走访 数据核查”双向联动机制,将企业走访和数据核查深入结合。根据数据波动情况,今年对26家企业(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同时,深入走访部分重资产企业核查年报质量,走访商圈研究入驻商家入统情况,走访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指导行业调整等。

四、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做实“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2.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7)2023年省委巡视反馈株洲市统计工作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重检查、轻办案现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6年3月经局党组审议研究,出台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部署执法工作。5月对某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查清违法事实,6月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

13.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8)上轮巡察反馈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党员在3月17日党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文件和规定,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二是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支部党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直指问题本质,达到了以批评促提升的效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局党组将始终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整改尺度不松的原则,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落地。一是抓实已整改问题的长期坚持,严防问题反弹。巡察反馈的绝大部分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局党组将带领党员干部把整改措施固化为日常工作标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不走样。二是紧盯阶段性整改事项的持续发力,推动落地见效。对于企业走访这类需要年内继续推进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不急于收官,不草草收尾,循序渐进时限问题整改清零。三是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坚持巡察整改与主责主业深入融合,不断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局内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廉政建设协同提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防范统计风险、提升数据质量、优化基层服务的实际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65183;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人民政府天元区统计局;电子邮箱:1428946099@qq.com。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统计局党组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