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1 16:59:38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现公告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注销作废。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万新亮,执法证号:18020499001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磊,执法证号:18020499071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赵心怡,执法证号:18020411011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李树林,执法证号:18020411001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1-28665920)。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期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11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