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6 16:13:37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处罚对象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违法事由
处罚依据
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行政警告
2026年4月的E204-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经催报后仍逾期未报,构成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条第一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