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已工商注销旅行社 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公告

时间:2026-06-1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来源截图

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旅行社终止经营办理工商注销后,应当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经核查,湖南繁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云迹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已依法终止,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上且未依法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备案、未交回许可证件。

序号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1

湖南繁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304113

2

湖南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100572

3

湖南云迹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30353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旅行社可主动申请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由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实施注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动作废。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