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十项调整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5月6日,在茶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少市民前来咨询相关政策,窗口工作人员也耐心解答着各类问题。

新政策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可贷额度按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不足40万元可按40万元执行。贷款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最长可贷至68周岁,女性至63周岁。同时,优化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认定。购买改善性住房时,已有一套住房的可核减一套。再交易住房可提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余额支付首付款。
家庭互助范围扩大至子女或父母在湖南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相互使用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18000元。此外,公积金还可用于支付购房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费,物业费提取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新政还试行装修提取和贷款,每平方米最高核定2000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该项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家可通过株洲住房公积金官方渠道查询细则或电话咨询,我们将全程做好服务,全力保障缴存人权益。优化办事体验,实打实兑现政策红利。”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茶陵县管理部副主任李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