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9 15:11:47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26年4月8日上午,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袁哲明带队,会同雷打石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专程前往雷打石镇新龙村,将刚办理完毕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及1万元奖励资金,亲手送到村民姜新明手中。

拿到证书和奖励后,姜新明同志倍感振奋,他表示,切实感受到了高新区村民建房新政带来的高效、便利与实惠。其新建房屋不仅外观美观、结构安全,而且在建设全过程中,始终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全程服务和质量把关,助力他高效、高质量完成房屋建设,顺利入住新房,同时还收获了实实在在的奖励,真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为切实解决原有村民建房政策中存在的宅基地面积管控矛盾突出、图集方案实用性不足、审批流程时间过长、奖补政策落地困难、监管及执法机制不畅等问题,我区局牵头,在区委办、住建、农业农村及各镇办等部门的协同参与、共同发力下,正式出台我区村民建房规范文件,进一步优化村民建房服务,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此次出台的村民建房新政亮点突出、针对性强,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亮点一:加面积。原有政策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与村民实际居住需求存在差距,导致超建、违规搭建等现象频发。新政策严格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对村民建房宅基地面积实行三级分类管控,明确审批标准:1.耕地保护优先。占用耕地的,单户最高130平方米,并由镇办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其他土地灵活使用。使用耕地以外土地的,面积放宽至160平方米;3.盘活闲置资源。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或原宅基地的,最高可达180平方米。
亮点二:提速度。实行“统一窗口,并联审批”。申请人按要求备齐村民建房审批所需资料后,统一在乡镇农村建房窗口提交;后续由乡镇组织各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周期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为村民减负。
亮点三:给奖励。建立“先建后验、达标即奖,违规即罚”的制度。实行负面清单“硬约束”。明确“八不准”“四严禁”“六不得”(如占用基本农田、超面积建房、城镇居民购地建房)等农房负面清单。对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按规定完成建设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村民,及时发放奖励资金,充分调动村民规范建房的积极性。
新政发布实施以来,我区村民建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村民建房流程更便捷、权益更有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村民有新房、村村有新貌”的良好局面正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