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30 15:05:18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规划建设住房,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已完成审批手续、符合村庄规划、严格按照审批图纸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农村建房户,给予10000元/户的建房奖励。
经审核,姜新明户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
姓名:姜新明
住址:雷打石镇新龙村申谷组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30日—2026年04月0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731-27340006
联系地址: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
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