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公安厅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精神,审议工作方案,部署市公安局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公安工作全过程,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全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聚焦重点任务,在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上下功夫见成效,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中心工作、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与深化公安改革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奋力开创株洲公安工作现代化新局面,为护航“十五五”高质量开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株洲、法治株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