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2-02 15:48:08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25年3月3日至5月6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天元区委巡察机构开展了提级巡察。7月21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向天元区委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后,区委巡察机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召开巡察办(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2025年8月,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提级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区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委巡察办为整改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标准要求,扎实推动整改。二是强化了督促调度。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多次督促调度,区委巡察机构扎实推进整改。三是强化了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着力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集中整改期间,建立了问题底稿评比、巡察报告评价等制度。截至2026年1月底,提级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1.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2.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十条措施)》,建立巡察工作会议预安排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与领导小组、区委办沟通协调,倒排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时间,确保在巡察撤点后1个月左右完成反馈。3.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市委提级巡察区委巡察机构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区委巡察整改评估等相关情况,对抓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4.明确区级分管领导必须参加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的进驻动员、情况反馈等重要会议,并在巡察反馈时同步向区级分管领导呈送整改工作提示函,提醒区级分管领导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5.结合市委提级巡察雷打石镇建龙村反馈问题,积极推动解决区委、区政府对马家河街道、雷打石镇等单位群众饮水用水难问题开展系统治理。6.探索建立督导调研机制,区委书记率工作组先后到物业、征拆、卫健等区直部门调研,集中调度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系统改革,深化成果转化。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责有不足。

整改情况:1.扎实开展巡中调研走访工作,在区委第九、第十轮巡察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领其他成员积极深入各巡察组驻地开展走访调研,为各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本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情况,认真谋划制定《天元区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专项规划》,为下一届区委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3.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履行巡察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了2025年度述职重要内容。4.加大纪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抽派力度,区委第九轮、第十轮2轮巡察共抽调纪检干部7名。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巡察办统筹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切实做好思想准备。2.以动员部署、见面沟通、进驻动员等会议为契机,向被巡察单位宣讲“一起做工作”理念,督促被巡察单位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3.对被巡察单位不配合巡察工作的情形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年度考核予以适当扣分。4.严格落实巡察干部准入制度,对拟抽调的干部,按程序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聚焦“一把手”不够。

整改情况:1.组织办组干部专题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有关文件。2.督促各巡察组聚焦“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开展精准监督,并按要求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

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五)巡察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1.将政治巡察内涵和巡察报告撰写作为巡前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2.严格落实办组会商制度,每轮巡察撤点后,及时召开办组会商会议,讨论审核各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和“一把手”专题材料,并提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巡察报告质量。3.制定了《天元区委巡察问题底稿评比细则》、《巡察报告考核评价细则》,并要求各巡察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认真学习落实,推动问题分类更加准确、问题定性更加精准。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六)问题线索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1.组织办组干部学习《关于巡视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操作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等文件,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分类施策。2.在区委第九、第十轮巡察中,严格落实线索会商、办组会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够。

整改情况:1.在区委第七轮巡察中,区委第三巡察组虽未将路灯不亮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但将其写入了问题清单,并持续推动该类问题整改。2.督促各巡察组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能够及时解决的具体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立行立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八)巡察整改工作抓得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深化“三方会审”制度,由区委巡察办牵头,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集中审核。2.针对“征地人员医保未纳入市级统筹”问题,与区纪委监委联动,督促区医保局摸清底数、把握政策、向上争取,最终推动将天元区征地医保纳入了市级统筹。3.扎实开展整改评估工作,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评估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了监督责任。4.建立了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直接听取了2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有效传导了巡察整改的压力和责任。5.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推进会,亲自安排部署17个重点问题的整改,推动区级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为高质量整改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成状态:已完成。

(九)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1.要求各巡察组重点关注、及时梳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在巡察报告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2.对区委第十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请区委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了整改责任,推动了系统整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十)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1.完成了区委第1至8轮巡察信息集中录入工作。2.对现有的信息化设备进行清查盘点,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购置了一批设施设备,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3.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各巡察组完成系统录入,并对录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集中保管。4.将单机系统录入工作纳入了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各巡察组要及时将巡察信息录入单机系统。5.将单机系统使用操作纳入了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巡前集中培训内容,采取视频授课、经验交流等方式,对新版单机系统进行了全面讲解,推动各巡察组熟知录入要求、熟练操作系统。

完成状态:已完成。

(十一)党支部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1.党总支于2025年8月研究了党支部设置问题,并对2个支部的党员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第二支部党员均为巡察办(组)干部。2.严格落实临时党支部制度,每轮巡察均要求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巡察组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明确将所有党员纳入支部管理、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巡察期间党建工作不脱节、不断档。3.始终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轮巡察监督重点,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放在全区改革的大局大势中谋划推动,努力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持续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既要跟踪问效,又要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开展规范建设。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化细化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认真总结六届区委巡察工作情况,科学谋划七届区委巡察工作,着力推动区委巡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深化铁军建设,完善巡察干部抽调机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65116;电子邮箱:252481868@qq.com。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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