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截图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事务制度规范,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一、提高站位,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法治理论基础,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在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围绕机关事务工作,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2次,局官网发布政策解读内容2次,组织全市开展“三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政策培训班1次,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业务培训、走出去宣讲等方式开展“三公”业务培训宣讲16场次并现场答疑解惑,累计培训超千人次,促进了全市各单位“三公”领域规范管理。
二、加强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
(一)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和普通干部依法履职四个责任,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建设重点任务、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到头、措施具体、考核硬实。
(二)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对每个会议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参与人员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做到了决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我局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1个,部门规范性文件1个。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凡单位新进人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调整等,均坚持依法民主按程序决定,不搞一言堂、不搞临时动议、不搞任人唯亲。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律师熟悉业务、外聘律师经验丰富的优势。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局重大决策机制,施行公职律师列席局党组会议,参加局工作例会、局长办公会等行政会议,鼓励积极建言献策。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所有项目合同均经法律顾问审查、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会审,为所有政府项目实施设置了法治“关口”。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聚焦机关事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夯实廉政防护基础,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三、立足自身,打造法治建设新亮点
发挥法治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不断完善科学治理体系,推进机关事务“服务部、管理部、参谋部”职能优化夯实。
(一)用心用情优服务。统筹盘活资产,推动市纪委外查点建设。对市纪委所需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进行认真测算,制定资产置换方案,预计每年可节约租金约500万元,既解决了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业务用房的缺口,又节约了财政资金,符合当前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目前该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项目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26年5月交付使用。探索跨层级置换资产,解决中院业务用房问题。今年以来,为解决市中级法院审判庭等业务用房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积极促成中级法院、天元区交警大队等单位资产置换工作,我局陪同市中级法院、天元区交警大队实地查勘了老规划局、三个中心等13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资产,并争取省机关事务局支持打通政策障碍。待天元区交警大队对选址达成初步意向,我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置换、搬迁等工作。
(二)严格规范抓管理。今年以来,为持续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我局聚焦“三公”管理主责主业,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株洲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依托省“互联网 监督”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信息平台,建立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监管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今年4月至5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我局等多部门参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地督查和“回头看”,并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6月16日迅速部署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全市集中整治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实地督查和公车集中整治,加强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确保“三公”领域违规问题在学习教育结束前得到有效整改。
(三)精准精细当参谋。实施“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改革(以下简称“一码通”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安排,牵头实施“一码通”项目,通过到外地学习公务餐改革经验,制定了《株洲市“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株洲市“公务餐”管理办法》《株洲市机关食堂管理办法》。通过“一码通”项目,逐步实现干部职工外出公务时跨单位、跨区域食堂扫码就餐,餐费从个人餐补资金扣除,既方便干部职工公务外出用餐,也加强对违规吃喝和餐费应缴未缴或少缴等问题的监管。《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已完成一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建设和投入运营工作。推行“分时租赁”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截至10月底,签订分时租赁合同48台(已投放车辆22台);另有39台正在审批流程中。通过首批试点运营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建立政企协同运营机制,率先构建全流程数字监管平台,率先形成标准化站点建设规范。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与宣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计划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专题学习。丰富普法形式,利用局官网、宣传栏、线上平台等载体,结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解读宣传,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对标国家和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动态评估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推进相关业务配套制度的调研与制定工作。优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程序规范。
(三)着力强化“三公”领域依法监管。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常态化、数字化监管。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探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效能。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矛盾化解、合规审查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机关事务领域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五)全面加强内部法治监督与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层级法治责任。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崇法善治的机关事务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