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除火灾隐患,
改善环境质量。
发出特别提醒:
这里不能放
本次株洲市新规进一步明确禁放与限放区域。
(一)这些区域全年禁放
1、市城区北环大道-东环北路-东环路-南环路-建宁大桥西环路-石峰大桥-响田西路-铜霞路以北-武广线以东株洲区域-时代大道以南-迎宾大道合围的城市区域。
2、石峰区云田镇。
3、渌口镇的向阳社区、接龙桥社区、伏波岭社区湾塘村、青龙湾村、王家洲村、杨梅村、双月村、渌口村,南洲镇的南岸村、湘渌村、湘东村。
(二)限放区特定时段禁止燃放
绿色区域为限放区,在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节,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放了有处罚
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样更方便
想让节日有氛围,电子烟花、声光电仿真烟花都是很好的选择,不仅燃放效果逼真,还零污染、零风险。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若发现违规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欢迎大家积极监督: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10;发现有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

守护节日的清新空气和安全环境,需要您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绿色过节,共护更安全、更清新的美丽株洲!
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则,
人人有责,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
来源:一审:丁子璇 二审:胡欣雨 三审: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