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承接审批权限 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株洲市林业局核发首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时间:2026-01-0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林业局     来源截图

1月6日,株洲市林业局成功向株洲市清水塘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这是我市承接省级林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办结的首个项目,标志着我省涉林要素保障“放管服”改革举措在我市正式落地见效。

高效承接审批权限 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株洲市林业局核发首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此前,省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25〕11号),明确将1公顷以下(不含1公顷)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市州及试点县市林业主管部门。

接到下放通知后,我市第一时间统筹推进承接落实工作,精准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审查标准。首个受理的项目从材料齐全至审批办结,仅用时4个工作日,远低于法定时限,充分体现了“放管服”改革带来的效率提升。在项目单位依法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市林业局于1月6日正式发出审核同意书,切实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受理、快速办结”,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首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成功核发,为我市后续规范承接林地审批业务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下一步,株洲市林业局将持续深化审批服务改革,严格落实审批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坚实涉林要素保障,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