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株洲市第一批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典型案例

时间:2025-12-2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受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污染物积累和外地传输污染叠加影响,株洲市于12月7日12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施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预警启动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执法人员对工业源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025年12月9日,天元分局执法人员对株洲某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该公司应停工序隧道窑正在生产。我局依法对该单位隧道窑生产线予以查封。


公开曝光!株洲市第一批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9日,荷塘分局执法人员对荷塘区某建材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仅破碎筛分、陈化、成型、搅拌等制砖工序已停产,但4条隧道窑烧结工序正在作业生产,引风机仍在运行。我局依法对其隧道窑烧结、干燥等相关制砖设备予以查封。


公开曝光!株洲市第一批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13日,芦淞分局执法人员对株洲某橡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违规开展涉气工序作业,我局依法对其生产线控制开关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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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未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仍进行生产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我局依法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生产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

下一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以强有力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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