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3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截图
“十四五”期间,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机关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有力保障了机关后勤工作高效运行,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理顺体制机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在运行机制上强创新。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向,不断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发挥管理、保障、服务归口统筹作用,持续推动建立纵向衔接一致、横向职责清晰、保障有序有力的机关事务工作机制,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一盘棋”格局不断稳固。
(二)在制度建设上展作为。以《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为基础,围绕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运行保障等6大重点领域,先后出台我市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后勤保障资源集中统管方案等多项重要制度文件,构建起“1 6 N”的制度体系,我市机关事务法治化与标准化建设相关经验获省管局、国管局宣传推介。
(三)在内部管理上提质效。制定任务交办反馈督办工作机制,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任务交办、反馈、督办、销号的闭环管理。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每周召开局长碰头会,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调度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内部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三公”监管持续加强。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步制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监管制度,立好铁规矩、硬杠杠;通过邀请专家讲课、走出去宣讲等方式,举办多场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三公”业务知识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地督查和“回头看”,重点督查“三公”领域涉及“四风”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国资统管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株洲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株洲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株洲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保障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不断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对空调、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实行框架协议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压减近100万元;开展“扫楼清仓”行动,清查出闲置土地约10万㎡,闲置房屋约3万㎡,逐批上报列入处置清单,完成6处(3.03万㎡)土地与办公用房资产摘牌出售,实现交易收入2.67亿元,出租委托类经营性资产189处,每年租金收入达644.68万元;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不断拓展公物仓创新应用,调配各类资产2804件(台、套),资产原值3800余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顺利通过省局评估验收。
(三)公车管理节约高效。按照“先计划后预算,先审批后采购”要求,公车更新配置原则上满足使用年限满8年、行驶里程超25万公里、数量不超现有车辆的10%三个条件,近三年公车更新购置数量及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模式,对公车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服务进行“三定点”,有效杜绝“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车运行服务,实现降本增效;印发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通过严格公车配置审核、推行分时租赁等方式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市直单位新能源公车更新购置比例从2021年的7.89%上升至2024年的95.5%;坚持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公车租赁社会化“四化”原则,全面加强公车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各单位用车需求和全市中心工作;不断优化便民举措,出台《市直党政机关停车位错时免费开放实施方案》,推动32家市直单位对外开放停车位1314个。

(四)公房管理科学合理。稳妥推进市委明楼、原市商检大楼、原市国税大楼、市人民来访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机关单位办公条件,缓解用房压力;积极推行“办公过河”,有序推动市城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向河西集中办公,腾退办公用房1.4万平方米,同时完成市委网信办、市社科联等单位办公用房调整,进一步优化城区办公空间布局;常态开展办公用房规范使用清查监管,对违规占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及时给予封存整改,持续巩固办公用房规范成果;制定临时周转房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周转房维修问题,进一步规范一般干部周转房管理。
三、树牢绿色理念,节能节资进一步深化
(一)绿色节约理念深入践行。一是抓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十四五期间我市共有527家党政机关单位创建为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高达90.7%。二是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案例获评国管局优秀案例,27家单位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三是持续推进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我市共安排438万元专项资金用来支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引导全市公共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四是推动资源能源节约。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24.31千克标煤/人,2024年为120.25千克标煤/人,同比下降3.27%;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水耗34.91立方米,2024年为30.41立方米,同比下降12.89%。
(二)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涵盖市直机关、学校、医院等138家单位,盘活利用屋顶资源共20多万平方米,预计2025年全部建成并网,将为财政直接创收近2000万元,装机容量达19.66兆瓦,年均发电量1887万度,年均节约标准煤6190吨,减排二氧化碳18817吨。
(三)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行。依托全国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平台数据进行系统分析,选取适宜单位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及时向市“三资”盘活专班汇报工作情况,取得专班支持,积极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现场勘查,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工作,推动市人大、市人民医院、荷塘区政府等单位正式实施合同能源托管,进一步探索了节能降碳新路径。
四、提升服务品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物业服务品质持续提升。从2023年开始,我局牵头组织市直单位物业服务集采,通过核减上限值和招标共节省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两年来,通过在集中办公区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实践改革,提升了后勤服务保障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二)重大活动保障坚实有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省委巡视、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各类工作专班、北斗峰会等20余次(个)大型活动、专项工作及临时机构调配办公家具、设施设备、车辆等物资500余件(套、台),有效提高了资产使用效能,服务保障了中心工作。
(三)院落服务保障不断优化。坚持食材本土化、管理先进化、操作标准化、服务精品化的“四化”标准,制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安全教育培训与实操演练,强化大院物业、会议、餐饮、安保、园林等考核监管,市委大院、周转房、团结大院的服务保障品质稳中有进。
五、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动能进一步积聚
(一)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改革。市直机关“三供一业”分离改革覆盖市直单位27家,65个小区(184栋,4618户),总建筑面积约51.95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分离改革共涉及9家单位,历时11个月,于2024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被评为株洲市“十大优秀改革案例”,每年为财政节支至少1200万元。
(二)实施“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改革。制定《株洲市“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改革项目实施方案》《株洲市机关食堂“公务餐”管理办法》《株洲市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分三期实施株洲市“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改革,推动形成市、县、乡三级机关食堂管理一张网、全覆盖,实现“机关食堂一码通、市内公务零接待”的工作目标。
(三)推行分时租赁试点。2025年2月,首批5家单位20辆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投入试点运营,实现了率先建立政企协同运营机制、率先构建全流程数字监管平台、率先形成标准化站点建设规范“三个率先”,初步构建起“政府管标准、企业供服务、平台强监管”的新型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
六、强化自身建设,“红管家”品牌进一步擦亮
将作风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不断建好建强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作风和廉洁问题自查自纠,聚焦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精准梳理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从严防控风险漏洞,着力打造机关“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红管家’”党建品牌。
(供稿: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唐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