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6 10:26:37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24年8月21日下午,石峰区行政复议机关积极探索“复议 调解”办案新模式,联合石峰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不服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罚款的行政复议案件,圆满化解行政争议,促成案结事了,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2024年7月23日,石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孟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等资料。经复议人员审查,2024年7月20日,孟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其弟,行驶途中与突然从路边跑入道路内的李某女儿相撞,随后李某与孟某弟弟发生肢体冲突,孟某弟弟经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多处挫伤”,李某将孟某弟弟从车上拽下时,车上的孟某一同大幅度往后仰,以致宫缩。派出所经立案调查,对李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申请人孟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遂申请复议。
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石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孟某的具体诉求,同步开展复议办理程序工作。行政复议人员对行政复议答复材料进行细致地审查,分别听取了孟某和李某的诉求和意见。行政复议人员详细审查了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表面上看是孟某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但实质上是由民事争议引发,不仅涉及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还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虽能快速办结案件,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锚定问题焦点之后,经当事人同意,行政复议人员以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赔偿问题,进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行政复议人员从事实、法理、情理等方面与当事人释法明理、讨论调解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的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孟某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终止,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下一步,石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继续秉承“复议为民”的初心,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以调解“小切口”服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文章”。